背書的絕對和相對記載事項都是哪些呢?
背書(附屬票據(jù)行為),是指持票人在票據(jù)的北面或者粘單上記載有關事項并簽章,將票據(jù)權利轉讓給他人的一種票據(jù)行為。
1)背書的記載事項:
①背書人簽章。背書人簽章是背書的絕對記載事項。背書人背書時,必須在票據(jù)上簽章,背書才能成立,否則背書行為無效。
②被背書人的名稱。被背書人的名稱也是背書的絕對記載事項。背書人背書時,必須在票據(jù)上記載被背書人的名稱,否則票據(jù)轉讓行為將不成立,背書行為無效。
③背書日期。背書日期是背書的相對記載事項,背書未記載日期的,并不因此而無效。
2)背書不得記載的事項:
①附有條件的背書。附有條件的背書是指背書人在背書時,記載一定的條件,以限制或者影響背書的效力。
②部分背書。部分背書,是指背書人在背書時,將匯票金額的一部分或者將匯票金額分別轉讓給兩人以上的背書。
3)禁止背書,是指出票人或背書人在票據(jù)上記載“不得轉讓”等類似文句,以禁止票據(jù)權利的轉讓。
①出票人禁止背書。出票人的禁止背書應記載在匯票的正面。如果收款人或持票人將出票人作此背書的匯票轉讓,該轉讓不發(fā)生《票據(jù)法》上的效力,出票人對受讓人不承擔票據(jù)責任。
②背書人的禁止背書。背書人的禁止背書應記載在匯票的背面。如其后手再背書轉讓,原背書人對其直接被背書人以后通過背書方式取得匯票的一切當事人,不負擔保責任。